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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3月14日 星期五
價格波動率與買賣方策略
先前紀錄了幾篇關於波動率及買賣方策略的文章,以及波動率在程式交易上的應用例子。如以下
歷史波動率、隱含波動率 (with EXCEL VBA、C#)、歷史波動率策略設計、台指選擇權結算買賣方損益,不過還並未紀錄操作實務上的重點,這篇再繼續作延伸。
選擇作買方或賣方有很多考慮因素,波動率是其中很重要的因素之一,如果對未來預期波動程度會變大,則作買方有利,如果預期波動程度變小,則作賣方有利。這樣的解釋其實並不夠清楚,而且是有前提的,在持倉的所有期間。
舉個例子說,吳波判斷未來台指期價格波動會加大,決定進行買方策略,假設價平的履約價是8000,則同時買進8000的CALL及8000的PUT,經過一個月漲漲跌跌,最後又回到8000結算,但是吳波最後卻還是獲利,這只有一種可能,在這個月的期間內價格波動確實超過當初他買進時的水準,而且吳波有進行動態調整。
這個動態調整是這樣的,在8000點進場後,市場波動確實加大,很快下跌到7900點時,這比吳波認為的波動來的快,而現在總部位DELTA變成 -1,吳波就買進一口期貨,使總部位DELTA變成0,然後,又下跌到7800,總部位(含加進的一口期貨)又變成 -1,這時吳波又買進一口期貨,然後市場回到7900,總部位DELTA變成 1,這時又賣出一口,之後市場又回到8000,總部位DELTA又變成 1,這時又賣出一口。雖然指數又回到8000,但是期貨買進7900及7800,賣出7900及8000,這個調整的部份就獲利不少。
而後指數往上了,到8200時賣出期貨以平衡DELTA,越往上越賣,往回跌就買回來,所以吳波是被動式買低賣高,總結下來調整的期貨獲利比買方部位的虧損要多。
反過來說,賣出兩邊選擇權在8000,就算最後結算正好在8000點,也不見得會獲利,因為期間內可能漲到8300、8500,可能跌到7800、7700之類的,只要超過預期的波動(也可以說是賣方所能容忍的價位程度),那這個賣方投資人必須在8300買進期貨,在7700賣出期貨,為了保護(避險)被迫買高賣低,最後這個避險的成本超過了選擇權賣方的獲利。
以上數據僅作舉例,若熟悉選擇權跨式部位的損益及GREEKS變動可以很輕易瞭解要說明的內容。另外,避險在例子中是用期貨執行,實際上的選項很多,例如部位平倉、用不同的履約價、搭配不同的買賣方,那就是要繼續看各種價差交易了。
其中更大的學問是如何決定調整的時機,如果在建立前就有預期的波動水準,當到達時很自然就要進行調整,或者是以總部位的DELTA來進行調整,和前面所述的例子一樣,另外一種方式則是依照時間來作DELTA中立,例如每天、每週之類的,時間到就調整一次。
回到開頭所先講的結論,如果對未來預期波動程度會變大,這個未來預期是最重點考量,若要以價格波動程度作為選擇買賣方策略最重要的因素,要小心目前現狀波動率給人先入為主的觀念,因為市場上的價格已經作了反應,例如我們知道現在日經波動程度很大,常常一天2%、3%在跑,那麼作買方再來調整會很好作,這就錯了,那要作買方的權利金是很貴的,除非波動再放大、更大,才能夠獲利。
此文緣由朋友問到外資部位總是買方一大堆,這種盤整區間行情不是賠死了嗎? L只能回說不一定,要看調整的好不好,不是只由買賣方就可判斷損益的。以上,供有同樣疑問的朋友參考囉。
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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